抗心律失常药物中胺碘酮仍是一枝独秀,静脉用胺碘酮仍然是急性期的重要药物,口服胺碘酮虽然存在一些不良反应,但对于伴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恶性心律失常及未进行消融或器械治疗的患者,胺碘酮仍然有其应用地位。
一、不同剂型胺碘酮的适应证
胺碘酮包括静脉制剂和口服制剂。
胺碘酮属于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是一种多离子通道阻滞剂,因此,同时具有Ⅰ、Ⅱ、Ⅳ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作用。胺碘酮静脉早期应用和长期口服应用效果有所不同。静脉用胺碘酮,更多表现为Ⅲ类药物之外的作用,即钠通道阻滞、β受体阻滞及钙通道阻滞作用;而口服胺碘酮或长时间静脉应用胺碘酮后,则表现为Ⅲ类药物的作用,即钾通道阻滞作用。通过抑制这些离子通道带来的电生理效应包括抑制窦房结、房室交界区的自律性,减慢心房、房室结、房室旁路传导及延缓心房肌、心室肌的动作电位时程和有效不应期,由此带来广谱抗心律失常作用。
1.胺碘酮静脉注射液的适应证
室颤和无脉搏室速电击除颤失败后,静脉用胺碘酮可用于改善电击除颤的效果;不伴有QT间期延长的宽QRS心动过速(包括单形性室速和多形性室速);可用于房颤患者室率控制和节律控制及其他心律失常。
静脉用胺碘酮适用于合并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伴缺血性心脏病及心功能不全的心律失常。在房颤治疗中,房颤指南对静脉用胺碘酮做了明确定位及建议:对于合并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优先考虑静脉用胺碘酮进行复律;对于伴中等结构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伊布利特和维纳卡兰,如果无效,可以考虑静脉用胺碘酮;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复律时有更多的药物可供选择,比如Ⅰc类的药物:普罗帕酮、伊布利特、维纳卡兰,如果无效,同样可以考虑静脉用胺碘酮。
2.胺碘酮口服片剂的适应证
可用于房颤复律及维持窦性心律;不能作为室率控制的首选。因为,在长期治疗中,还有更多更理想的药物可达到室率控制的目的。
3.长期维持窦性心律的药物选择
心衰患者首选口服胺碘酮长期维持窦性心律;对于伴器质性心脏病或者无结构病变的患者,应该选择更安全的药物,如决奈达隆、索他洛尔等;对于伴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其心律失常或基础疾病的严重程度还不足以置入ICD,为了控制心律失常,可以考虑使用口服胺碘酮;恶性心律失常的二级预防优选ICD,无法使用ICD的患者,考虑口服胺碘酮;对于植入了ICD、应用了β受体阻滞剂,但心律失常仍反复发作的患者,由于ICD对心律失常没有预防作用,为了减少ICD的放电,考虑使用口服胺碘酮。
二、胺碘酮的用法用量
1.累积剂量是保证临床疗效的关键
对于房颤的择期复律与预防,中国胺碘酮临床应用指南强调了胺碘酮10g的负荷量(包括静脉及口服),急性期转律或控制室率静脉胺碘酮剂量应1.2-1.8g/d。欧洲房颤指南推荐:按照5mg/Kg静脉注射,1h后,按50mg/h滴注;对于室性心律失常中的应用,中国指南推荐,10min内静脉注射mg,如必要重复上述操作,然后按照1mg/min滴注6小时,减量为0.5mg/min;国外指南推荐,20-60min内静脉注射mg,之后24h内滴注mg(先快,头10分钟给药mg(15mg/min);后慢:随后6小时给药mg(1mg/min);维持:剩余18小时给药mg(0.5mg/min)。一日口服加静脉总量不超过mg)。
无论是哪种方法,胺碘酮的应用关键是要累积到一定剂量才能发挥药效,累积剂量是指口服维持量之前的总量,包含了静脉推注的负荷量,静脉维持量,口服的负荷量。
2.负荷的方法及剂量
(1)单纯静脉负荷法
适用于短期使用和无法口服的情况;静脉加口服负荷法适用于室性心律失常和反复发作的心律失常;单纯口服负荷方法适用于病情并不紧急和预防的情况。
负荷剂量分为小负荷量(>10g)、中负荷量(10-20g)、大负荷量(<20g)。负荷速度分为快速负荷和缓慢负荷。快速负荷用于急性期,单纯静脉负荷,建议每天不超过2.2g;静脉加口服负荷,一般建议静脉注射-mg,口服mg,然后根据病情递减,大约在1周之内能够完成负荷;如果病情并不紧急,但想快速起效,可以选择大剂量口服的方法,每天-mg,然后减为mg,大约10天能够完成负荷。缓慢负荷主要用于非急性期的长期用药,通常的做法是mg/日,服用7-10天,然后mg/日,服用7-10天,大约20天完成负荷。
(2)口服维持剂量
因病而异,因人而异;房颤患者普遍用低剂量进行维持,因为房颤并非致命性疾病,需要更多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长期口服胺碘酮的不良反应中,容易引起甲状腺功能异常。胺碘酮使用的最初3个月内,由于胺碘酮的碘含量较高,当胺碘酮进入体内后,促甲状腺激素(TSH)会有一定程度升高,这是生理反应。所以,在3个月之内,一般不推荐常规监测甲状腺功能,但在服药前需要对甲状腺功能进行检查,服药3个月后,再次进行检查。正常情况下,3个月后TSH会恢复正常,3个月后检查甲状腺功能有助于判断胺碘酮对甲状腺是否存在影响。如果只是TSH的改变,更多的是实验室水平的异常,对临床影响较小。胺碘酮抑制T4向T3的转化,仅有T4的部分升高,T3水平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不会产生临床影响。
甲状腺功能异常可以表现为甲亢或甲减,如果发生甲亢,需要停药,因为甲亢会诱发新的心血管事件和心律失常;如果发生甲减,需要根据病情判断患者是否要承担风险继续服药。恶性心律失常且没有植入ICD的患者,考虑合并替代疗法纠正甲状腺功能异常。
5.肝功异常病人,易导致肝衰竭:建议在治疗开始时密切监测肝功能(转氨酶),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开始静脉给予胺碘酮的第一个24小时内可能出现急性肝损害(包括重度肝细胞损伤或肝衰竭,有时为致死性)及慢性肝损害.因此,当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时,应减少胺碘酮的剂量或停止给药。
6.正在口服地高辛,未减量,易引起地高辛中毒;胺碘酮可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亦可能增高其它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其血清中药浓度.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
7.正在使用辛伐他汀,未减量,易引起肌溶解:通过CYP3A4代谢的他汀类药物如辛伐他汀,阿伐他汀和洛伐他汀与胺碘酮联合用药时肌肉毒性风险增加。
8.正在使用华法林,未减量,易引起脑出血:胺碘酮使血液中抗凝药的浓度升高引起抗凝作用和出血危险的增加.要频繁地控制凝血酶原水平并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在胺碘酮治疗时和治疗结束后,要调整口服抗凝药的剂量。
9.对呼吸系统的影响:静脉给予胺碘酮时,有非常罕见的间质性肺炎病例的报道,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胺碘酮造成的肺间质改变与其他病因的肺间质病变在影像学及客观检查方面无特异性,临床诊断难以区分,尤其是一些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本身就存在肺间质的改变,需要进行鉴别诊断。
10.严重外周静脉炎:静脉用药时局部刺激产生静脉炎,胺碘酮应尽量通过中心静脉途径给药。(注:本资料依据临床经验、书籍及网络编辑整理,请核实后使用;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社区医师杂志及药评中心)
------------------------------------------------------------------------------
------------------------------------------------------------------------
乌鲁木齐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北京治疗白癜风总共多少钱